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14: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报告在2018年大通湖区各部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年报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推动有力

坚持“区委统一领导、区管委牵头主抓、各级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统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的大通湖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政务中心。各单位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

(二)扎实推进工作,不断深化公开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印发的《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结合大通湖区的实际,扎实工作,不断创新,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成效明显。一是深化细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预算和决算公开内容更细化,“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更明晰。二强化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及相关条例,及时公开招标公开、中标公告、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是不断深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深化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将低保、五保家庭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家庭住址、保障金额等主要信息及时公示。四是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企业开办服务、户口办理、保障性住房、身份证办理、生育证办理、港澳通行证等重点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我区网上政务服务事项424项,其中72项可全程网上办理。

办事服务.PNG


2、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大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大湖水环境治理指挥部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制定了大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并按时间节点公示各责任单位的大湖治理任务表和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察实情、出重拳,还洞庭湖一湖清水。

3、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农产品、食品抽检工作。2018年10月,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流通领域商品第三批次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说明,抽取样品共计8批次。



(三)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

在政民交流互动版块设立书记区长信箱栏目,将群众的诉求与部门的处理毫无保留予以公开。2018年共受理并回应公众来信书记区长信箱22封,为群众答疑解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受理,对所有来信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为例外。

书记信箱.PNG

(四)健全平台机制,深化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大通湖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栏目体系,调整信息公开网目录体系和组配分类。按规定于3月31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是利用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大通湖公众信息网”手机微信公众平台的三大板块--新闻动态、便民服务、交流互动,第一时间提供区委区管委最新最权威的党政信息,以及大通湖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各类资讯。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7个领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加强互联网信息采集发布,网站添加信息、图片26000多篇(张),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00多条,大通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0期860条。

门户网公开信息图.PNG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应诉机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网络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区管委在区政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现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件,答复率为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区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3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年度,大通湖区所有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2018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存在工作重视不够的情况。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入推进“五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行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2、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妥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构建政务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丰富实用的政务服务信息。完善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4、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考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评估的权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大通湖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大通湖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2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