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公安分局

负责人孙卫球
机构地址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228号
联系方式5664608
办公时间:夏季 (7月1日-9月30日) :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8:00-12:00 , 14:30-17:30(工作日)
机构概况
    大通湖公安分局位于素有“鱼米之乡”称号的洞庭湖边沿,湖光警容,交相辉映,风景优美。分局于2001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现有民警90人,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执法监督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拘留所、交警大队等11个所队室,辖河坝派出所、北洲子派出所、金盆派出所、千山红派出所、南湾湖派出所、沙堡洲水陆派出所等6个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

  (三)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掌握情况,分析形势,为区委、区管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信息和对策。

  (五)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管理全区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九)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一)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及其相关工作。

  (十二)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区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五)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七)承办区委、区管委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 指挥中心
  负责“110”( 122、119)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科学调度、处置警情,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向区委、区管委和市公安局报告全区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负责局内会议准备、文字起草、文件收发。
  2. 政工室
  负责全局及局属各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党群、政务公开等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局公安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承办或协办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民警的申诉;依法对公安专用经费、业务经费及职业据点的财务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全局各单位、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事项进行督察;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4. 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区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局的资产等进行科学管理,为全局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局机关公安装备、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全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全局的科技建设,制订全局的科技建设规划,承担全局的科技建设任务以及设备维修及网络维护,全局的科技应用推广工作。
  5. 执法监督大队。
  负责全局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教养案件和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核;负责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负责行政诉讼活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全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法制学习培训;开展本局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6.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搜集、掌握、处理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原则)的情报信息;控制各种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重点人(阵地);对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一般案件开展专案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上级国保部门开展专案侦查、线索查证;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国保部门交办的案件和事项;
  对重要人物、要害部门、重大活动、敏感日期开展警卫、防范保卫;物建、使用秘密力量开展情报搜集、专案侦查、重点人(阵地)控制、防范保卫等工作;针对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人员、组织、事件开展基础调查,摸清底数,积累情况和资料;开展国保业务网络建设、业务情报资料建设、国保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据点建设、文检物证建设、技术装备建设等基础业务建设;指导基层派出所的国保业务工作。
  7.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对全区特种行业、列管场所和危爆行业(物品)、枪支弹药进行管理;负责全区内部单位治安保卫的指导和管理(经济文化保卫);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对全区治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行政(治安)案件,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95类刑事案件;对集会、游行、示威实施行政许可并实施治安管理;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区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派出所的各项治安业务工作及农村、社区警务工作;负责指导、管辖巡警业务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警保卫工作,实施对区域内警保卫对象、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警保卫工作;加强互联网接入商、互联网服务商、以及联网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和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负责涉网行政案件的办理和网络案件的协办。
  8.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区大要刑事案件的侦查。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区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涉税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本区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缉毒破案、查处吸毒行为、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禁毒执法工作;负责禁毒基础工作,做好禁毒情报、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禁毒执法档案和涉毒场所、单位档案;负责禁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措施的落实,做好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防范工作,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协助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做好机动车(两轮、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10.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严格执行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政策,加强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搞好人口基本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常住人口、流动(暂住)人口、公安工作对象(重点人口、监外人员)的管理;审核、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申请、外国公民加入中国国籍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对境外人员在华居留、旅行进行管理;指导各办案单位对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及时报备或撤销报备,并及时录入报备系统;查处或指导派出所查处出入境违法行为;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公安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三、直属机构及职责
  治安拘留所
  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掌握被拘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管理,严密警戒,确保拘留所的绝对安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使其认识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避免以后重新违法;充分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有效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依据。负责对情节严重的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收容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性病检查、治疗。
  四、派出机构及职责
  1、河坝派出所
  2. 北洲子派出所
  3. 金盆派出所
  4. 千山红派出所
  5. 沙堡洲水陆派出所
  6. 南湾湖派出所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 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须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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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