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科技局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科技局
职能配置
区教育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和科技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职责
(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五)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技职责
(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引进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平台建设。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各类科学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七)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九)承担国家安全科技领域牵头单位相关职责。
三、科学技术协会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二)开展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科技工作者参加技术竞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培训。
(四)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制订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提供咨询,参与地方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有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示范户、农技协会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六)协调区级自然科学专门学会之间的关系,加强与社会科学的学科联系,编辑出版科普和学术刊物,举办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活动服务的公益事业。
(七)沟通科技工作者与党政领导的联系,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与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