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科技局

负责人彭穆
机构地址大通湖区河坝镇银河社区文化路498号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夏季 (7月1日-9月30日) :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8:00-12:00 , 14:30-17:30(工作日)
机构概况
区教育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和科技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教育职责

  (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五)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技职责

  (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引进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平台建设。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各类科学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七)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九)承担国家安全科技领域牵头单位相关职责。

  三、科学技术协会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二)开展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科技工作者参加技术竞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培训。

  (四)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制订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提供咨询,参与地方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有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示范户、农技协会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六)协调区级自然科学专门学会之间的关系,加强与社会科学的学科联系,编辑出版科普和学术刊物,举办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活动服务的公益事业。

  (七)沟通科技工作者与党政领导的联系,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与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向有关部门推荐人才。

内设机构
区教育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互联网+政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保密、信访、舆情、新闻宣传、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用车、接待工作;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教育和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乡村振兴、河长制、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
(二)财务建设股(项目办)。负责局机关及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核算、考核等财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计划、经费转拨及管理;统计并监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教育预算、学校基建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机关及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工作、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类项目规划方案、计划总结;指导协调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负责统计上报立项争资、各类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协助开展项目税控联管工作。
(三)教育股(团工委、教师工作股、招考办、安管办、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综治办、教育督导股、学生资助办)。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承担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教育信息化、教育系统宣传舆情等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归口管理普通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艺体科目除外);指导普通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少先队、负责机关及学校共青团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承担区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统筹中小学教师培养的规划和组织专项培养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高考、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特岗教师和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和科技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系统的禁毒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区、依法治教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校车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协助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负责管理民办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办学方向、办学质量、办学行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建设指导、考核工作和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指导。
(四)科技科协综合股(党建人事)。负责机关及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指导、督查、考评,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党员管理、新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工资福利、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勤技能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调配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评优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和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负责协调促进全区产学研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和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大通湖区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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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教育和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