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大通湖区供销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04MB1B78897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大通湖区供销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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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大通湖区供销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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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担大通湖区供销社联合社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供销、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和引领全区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构建政府主导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指导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供销合作组织建设。强化市场运营,加强面向农民生产生活的网络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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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大通湖大道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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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龙亚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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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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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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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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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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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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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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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大通湖区供销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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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本年度无变更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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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工作,印发了《大通湖区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实施方案》,扶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引领示范作用。2022年我区评定8家区级示范合作社,累计19家;评定7家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累计17家;评定2家市级示范合作社,累计13家;评定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累计15家;评定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累计9家;评价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累计11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累计3家。 (二)开展化肥淡储工作,保障春耕供应,确定化肥淡储企业1家,淡储协议任务量达15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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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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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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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龙亚运 联系电话:158****4280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