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大通湖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3-03-28 16:44 作者: 浏览量:
A+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04MB113465X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大通湖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大通湖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会同有关股室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住    所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五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冷国强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834

14.834

网上名称

大通湖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2022年,执法大队在局领导班子的指导下,认真积极的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度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打击传销和烟草市场整治。 一是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制发了《2022年益阳市大通湖区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区公安分局、当地镇政府等部门现场取消7场中老年人会销活动,疏散活动参与人员合计约300人。检查我区“绿叶”、“无限极”、“权健”等直销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售后退货制度,经营方式是否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在保健品巡查中约谈直销企业网点1家。核查唐勇涉嫌参与传销案件线索。二是烟草市场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在公安、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和各村(居)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对全区4个镇中心地带的经营点进行了多次拉网式的清理和检查。同时加大了与南县烟草专卖局的协调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执法车辆23辆次,检查各类经营门店190家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经营案1起,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兜售假烟案1起。 二、广告网络监管 一是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将广告导向监管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将广告导向监管融入到日常巡查中,检查户外广告112条次,门店广告、宣传单77条。保证了我区广告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二是组织开展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落实“双减”政策精神。联合区教卫局清理整治校外培训广告,对全区8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责令更改招牌2个,清理店堂广告1个。清理学校,小区周边相关广告牛皮癣广告12处。三是组织开展“医疗美容”“近视防治”等广告整治工作。联合食品和药品监管股开展联合检查,抽查医美养生店8家,眼镜店2家,重点针对宣传普通产品具有医疗保健效果,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宣传投资回报率等违法行为展开。开展各类整治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111人次,查处虚假宣传案1起。四是组织开展槟榔广告治理工作。加强对超市、副食店以及公路沿线、主要街道、旅游景区张贴、悬挂的槟榔广告内容进行清理,及时处理含有虚假、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等内容的问题槟榔广告。清理槟榔广告132条次,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宣传1次。 三、禁捕退捕工作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制定了《2022年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品牌侵权及“长江禁捕”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方案。二是开展监管执法行动。不定期对湖南亲嘴娃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加强对各类市主场主体、电商平台的监管,全年共检查水产品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255家/次,农贸市场137个/次,商场超市320个/次,餐饮单位277个/次,监测电商平台88个/次。依法立案查处虚假宣传的涉渔违法案件1起。与区公安分局、区农林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2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8年1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无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颜子涵  联系电话:182****7626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