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16:5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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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湿地管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行使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各项管理职能。 (二)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湿地生态恢复保护规划,制定并实施长远及近期科学研究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保护区范围内湿地生态恢复保护工程。 (三)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植被、土壤、气象、水文、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的监测与调查研究;负责实施辖区内退耕还湿、湿地修复、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救治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区湿地资源、生物资源、自然环境的生态安全管理、日常巡查巡护,组织展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打击偷盗、猎捕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破坏保护区内湿地资源的违法活动。 (五)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展示。

住    所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大通湖区河坝镇沙堡洲村

法定代表人

吴铮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2.0274

268.6293

网上名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湿地管理局)

从业人数

1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2022年,我局认真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2022年大通湖水质1月、2月、3月、4月、5月、6月、8月、9月、10月、11月总磷浓度分别为0.102mg/L、0.107mg/L、0.098mg/L、0.091mg/L、0.118mg/L、0.080mg/L、0.080mg/L、0.090mg/L、0.100mg/L、0.075mg/L,水质总磷浓度均值为0.0941mg/L,水质总体评价暂为Ⅳ类水质(剔除7月0.27mg/L异常数据)。一是确定的2022年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20项任务中,已完成10项,需长期坚持的9项,序时推进的1项。确定的2022年大通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1项任务中,已完成8项,需长期坚持的10项,序时推进的3项。二是继续推进大湖水草种植和水生态系统修复,已完成种植水草的覆盖面积达到5.1万亩(其中挺水植被2.7万亩、浮叶植被0.8万亩、沉水植被1.6万亩),投放鳜鱼、鱤鱼、鲶鱼、乌鳢、无齿蚌、环棱螺、三角帆蚌、河蚌共计330318公斤。三是防控藻类水华,制定了《大通湖区2022年大通湖藻类水华处置实施方案》和《大通湖区应急处置大通湖藻类爆发突发事件药剂、设备等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采用生石灰投放治理、药物防控、物理防治等多种手段,有效降低了大湖藻类重度水华的预警次数。 2.监测能力提升及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高标准完成大通湖湿地生态科研监测中心一体化建设。投资600余万元,提升了大通湖湿地生态科研监测中心整体的科研监测水平,提升了生态植被实践实验能力,确保了“十四五”益阳市政府与武汉大学梁子湖湖泊生态系统国家野外观测研究站合作平台良好发展。二是与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研究所合作,成立了湖南洞庭湖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大通湖分站,通过大通湖分站的建立和产学研合作平台的打造,不仅弥补了大通湖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领域研究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大通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和评估,提高全区生物保护多样性水平、推动农业生态转型科学引领,为大通湖源头治理提供有力科学支撑。 3.自然保护地巡护及宣教工作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巡护要求,建立了完整的局、村林长制工作体系,成立了局林长制办公室,基本实现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巡护“日覆盖”,截止目前,巡护系统累计有效巡护公里总数2531.5公里,有效巡护时长146小时。二是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工作。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全年巡护约330天次,开展监测工作10次:其中鸟类调查7次,南洞庭湖湿地植被本底调查2次,水质监测1次。开展广播宣传约128小时,联合巡护执法约71次,劝离各类违规人员约2647人次。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全年巡护约254天次,开展监测工作43次:其中鸟类调查7次,大通湖全湖生态环境调查12次,全湖藻密度监测12次,水质监测12次。三是整合多方资源,扎实开展科普宣教。与大通湖水生植物产业示范园联合成功申报湿地生态保护湖南省科普基地,全年开展科普宣教活动23次,开展科普进校园2次,开展户外科普宣教活动2次,科普工作惠及近万人。 二、存在的问题 1.水环境治理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一是个别月份水质不稳定。受大风和高温影响,悬浮磷和释放的溶解性磷居高不下。二是生态修复压力大。大通湖原为内陆养殖型湖泊,底泥富营养化严重,部分杂食性鱼类和夏冬候鸟牧食苦草和轮叶黑藻幼苗与种子,严重影响了沉水植物的生长,水生植被自然恢复过程艰难。 2.争资立项存在短板。一是南洞湖自然保护地我区仅管辖6000亩,在市级层面申报项目中我局争取的额度不大,同时区“十四五”规划中申报主体为林业部门,我局无主体申报资格。二是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属于省级国家湿地,因考虑目前大通湖水质未达标及后续发展的需要有冲突,暂未申报国家级及以上国家湿地,失去了每年向省林业局的争资资格。 3.林长制人员及硬件条件缺乏。一是人员不足,巡护网格大、距离远。全局在编人员目前仅6名,要负责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辖区网格和大通湖大湖网格,如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辖区就距离单位近30公里而且巡护长度达11公里。二是专业巡护设备缺乏,暂缺专业巡护车辆。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领会贯彻二十大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领会思想精髓、把握核心要义,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2.狠抓大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退养、截污、疏浚、增绿、活水”十字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任务目标和大通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23年度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在武汉大学技术团队指导下不断完善大通湖水草种植和水生态系统修复,持续推进大通湖水生植被种植与水质改善工程,实施大通湖第六期生态增容项目,确保水质持续稳中向好;二是通过水利工程,启动流域横河工程建设;提升五七运河引水、换水、活水能力,做好入湖口管控和周边入湖渍水水质治理,有效缓解外源性污染。三是积极申报落实好绿环项目,持续推进大湖周边沟渠增绿工程,确保大湖周边沟渠水环境得到逐步改善,从源头有效削减入湖污染物,保障入湖水质达标。四是提升巩固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减排成果,确保全区中心城区、各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继续推进提质增效工作,高效实施城乡污水减排工作。五是加快对区域内鱼塘和水塘的流转改造,推进区域内环大通湖建设带状或点状网络湿地系统建设,打造“水草之都”,做好“文旅产业融合”这篇文章,实现大通湖净化、美化、资源化。六是实施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大通湖2万亩清淤试点工程,清理湖底泥沙提升蓄水能力,解决水体受高温和信风搅动等造成底泥总磷释放影响湖体水质、大湖鸟类栖息地缺乏等系列问题。 3.做好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一是严格对标考核任务,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二是加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和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巡护管理,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各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湿地保护意识。四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监测,摸清自然保护地动植物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4.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抓好项目的跟进及申报。进一步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工作,争取已经有希望获取项目资金支持的项目及时到位,和区直相关部门的对接,做好项目申报后续资料准备工作。二是抓好到位项目实施。督促已获取资金的工程早日实施,通过验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郑捷  联系电话:181****9752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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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