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大通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1 10:4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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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大通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大通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授权,组建大通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负责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印鉴及纠纷案件归集;负责区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住    所

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

肖子才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料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我单位自接到《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后,对本单位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现报告如下: 1、能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编制规定,无违规现象; 2、本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一致的,没有加挂标牌等行为,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超出活动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 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授权,组建大通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负责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印鉴及纠纷案件归集;负责区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4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万辉  联系电话:159****5155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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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