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益阳市大通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14:5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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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大通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大通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对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住    所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

法定代表人

张迎春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益阳市大通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

2023年,大通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按照区委区管委和市卫健委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顺利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1-11月份开展经常性监督340家次,监督覆盖率100%,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 2、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辖区内共有公共场所门店170家,其中A级单位2家、B级单位159家、C级单位3家,未评级6家,贴标率87%。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提高。 3、开展公共场所门店卫生检测工作。4至9月份,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辖区内170家公共场所门店进行了抽样检测工作,合格155家次,合格率为88%。 4、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住宿场所、美容场所专项检查;五一节、国庆节前公共场所专项检查;高考、中考卫生保障专项检查;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检查等,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5、完成公共场所“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检21家任务。完成率100%,并及时在区管委网站公示结果。 (二)生活饮用水监督 1、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共4家,均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 2、定期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工作。委托市疾控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水质采样,全年共采样34份,合格34份,合格率100%。 3、认真组织开展“饮用水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周活动通过联合乡镇政府、卫生院、自来水厂,进村社区宣讲等方式,有效传播了饮用水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共计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摆放展板5块。 4、开展二次供水、涉水产品专项检查。今年10月,组织开展二次供水、涉水产品专项检查,检查二次供水场所1处、涉水产品42样,门店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 5、完成生活饮用水国家“双随机”抽检4家任务。水质抽检合格率100%。 (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1、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4至10月份,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25家,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设置、劳动合同签订、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有无粘贴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卡、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记录、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设施维护记录等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 2、开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实地走访企业,督促其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危害因素检测。截止目前,职业健康体检70人次,危害因素检测5家单位。 3、深化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利用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督促各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使得每个企业的员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我区共有学校14所,其中小学10所,初级中学3所,高级中学1所。 2、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春秋两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专项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份。 (五)消毒产品监督工作 1、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抽查辖区内仅有1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湖南湘易康有限公司。该企业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项目、类别与许可一致,目前生产1个抗(抑)菌制剂命名及标签说明书均符合规范要求,已取得安全评价报告并备案,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开展2023年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抽查了辖区内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以及药房、商超等经营使用单位8家。其中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1家、药房3家、超市1家、母婴店1家、足浴店1家、美容店1家,检查产品数26个,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 (六)医疗卫生监督 1、坚持高频次的监督巡查。全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经常性与突击性监督检查200余户次,监督覆盖率100%。查处违法案件3起,共计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0元,下达监督意见书80余份。 2、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美容行医乱象问题专项整治。4至11月份,对全区75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依法执业检查、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行动,经检查发现,1家医疗机构户外悬挂招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医疗机构科目名称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检查中发现3家医疗机构未变更执业地点、9家村卫生室处方书写不规范,日常消毒记录登记不全6家,针对以上情况对医疗机构下达了19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一家卫生室给患者开具的处方未使用规范英文或中文名称,给与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警告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月13日—15日、8月8日—9日,对全区生活美容场所、养生会所、宾馆酒店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检查。共检查28家重点场所,其中生活美容美发场所16家、宾馆5家、养生会所2家、美发场所5家。检查发现,没有发现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疗技术,未发现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及医疗器械等行为,未发现美容场所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7月6日,接到对某卫生室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该卫生室属于超范围执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20元,罚款人民币10000万元的行政处罚。 3、开展中医药执法工作。4至11月份,我局执法人员对区人民医院、蓉爱康复医院、三家乡镇卫生院,3家中西医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各医疗机构未存在超范围执业、人员资质均符合要求,中医药治疗均达到85%,针对3家医疗机构医疗文书未按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及时打印并手写签名,提出了监督意见。 4、开展医疗行业综合监管专项整治。4至11月,执法局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对辖区内75家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截止12月,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30人次,查处了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案、千山红镇北汀社区卫生室超出核准登记的科目开展宫颈癌筛查诊疗活动案、金盆镇金漉社区陈伟泉卫生室违反医疗文书相关管理规定等相关案件。 5、开展麻精药品专项行动。4至11月份,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麻精药品专项监督检查三次,日常监督检查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 6、开展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管专项行动。联合区生环局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2轮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蓉爱医院环评过期等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7、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5家任务。 (七)卫生协管服务工作 1、协管服务监督工作采取查阅协管工作资料、查看工作现场、听取具体工作情况介绍及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实行半年度考核制。从考核的情况来看,全区协管工作开展较顺利,各乡镇卫生院对协管工作高度重视,各镇卫生院均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建立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巡查报告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并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协管工作,分工明确。 2、各协管站均按照2023年度大通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积极开展了医疗卫生监督巡查、学校卫生监督巡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巡查、职业卫生巡查、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食源性疾病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八)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截至目前办理发放《卫生许可证》88份。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我局共办结3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简易程序2件,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案、金盆镇金漉社区陈伟泉卫生室违反医疗文书相关管理规定案,给予警告处理;一般程序1件,千山红镇北汀社区卫生室超出核准登记的科目开展宫颈癌筛查诊疗活动案,给予警告并罚没10620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人员严重短缺且身兼数职,部门在编在岗人数仅三人,难以胜任当下复杂繁多的卫生执法工作,与当前的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缺乏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三)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有待加强。缺乏必要的快速监测设备及监督车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职业卫生工作开展难度大。辖区内企业少且活力不足,对职业卫生的配合度、参与度不高。 (五)基层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不够。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难以做到专职,工作效果不佳。 四、工作建议 (一)增加专业对口的卫生监督员,充实执法力量,提供人才支持。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的能力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三)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建设,提升硬件能力。 (四)加大对企业职业卫生的帮扶力度,提供专项资金为其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五)深入基层,开展“沉浸式”监督检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期:2019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张迎春  联系电话:133****1606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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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