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2 15:5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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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益阳市大通湖区听雨轩网络中心

  地    址: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贸易商店棚户区改造B栋103室

  经济类型: 私营企业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喻志军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737-5661457

  受理人姓名:夏艳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文化路498号

  邮   编:413207

  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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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