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危险驾驶被判刑 庭审观摩敲警钟
发布时间:2022-06-0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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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5月30日上午,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共计20余人走进法院,参加危险驾驶罪的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主审法官紧密围绕争议焦点,认真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结合被告人的答辩及认罪态度,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被告人被当庭逮捕。整个过程规范严谨,庭审纪律作风和公正司法水平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通过此次庭审,观摩人员现场感受了酒驾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震慑,对安全驾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庭审结束后,一名干部感慨地说:“虽然也知道不能喝酒开车,但是还没有这样直接地感受到国家法律的严肃性,酒驾醉驾付出的代价太大,以后要时刻提醒自己和亲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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