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英模在身边】向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
3月9日,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对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为获得者代表颁发了奖章和证书。
先进集体名单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先进个人名单
何 伟 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泽宇 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李 瑛 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创奇 执行局干警
周振知 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
周 玲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
杨 奇 执行局司法警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大通湖区人民法院为表现突出的法院工作人员设立的荣誉奖项,他们勤勉敬业,扎实工作,为区法院事业贡献了全部智慧和力量。
综合办公室介绍
虽不持法槌,却于无声处润物;虽不执法典,却于坚守中铸情。将“工匠”精神融成服务保障全院大局的强劲脉动,甘做审判台后最忠诚的守望者和助力者。这就是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大通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始终坚持“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以“绿叶精神”全心全意服务全院工作大局,细微之处见精神。
综合办公室与政治部合署办公后,日常工作纷繁细琐,从办文办会到档案管理,从行装后勤到活动组织,从信息宣传到政工人事,诸般种种纷繁复杂的工作,虽不起眼,但件件事关全局。
全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动性,做到人人尽职、人人尽责,兢兢业业的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有力服务了全院发展,做到了大处着眼有力度、细处求精有温度。
立案庭介绍
大通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始终紧密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大通湖区域治理特色,打好“一镇一审判团队+诉源治理+现代化多元解纷诉讼服务”的组合拳,深化推进“一站式”,各项工作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20年度大通湖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案件同期收案数,同比下降了16.36%,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综合考评得分95分,在全省排名并列第1位。
每年立案庭接待来访群众上千人,每一次耐心的解答,每一次微笑的接待都是来源于对于法院工作坚守的初心。虽然立案工作每天不停的重复,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工作动力,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立案庭将不断前行,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去滋养那份初心。
先进个人风采
何伟 综合办公室主任
何伟,中共党员,2016年7月进入大通湖区法院工作,现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该同志能较为严格地要求自己,沉心静气,勇挑重担,始终以吃苦耐劳的平和心态,提升自身政治站位,优化综合政务管理、改进后勤保障水平,和办公室的同志们一起,当好“服务员、督查员、管理员、宣传员”,积极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较为及时高效的保障服务。
心得感悟:这世界可能没有超级英雄,不过是有一份热,发一份光,萤火汇聚成星河!办公室工作是琐碎而平凡的, 我们办公室的同志虽然不是手持法槌的法官,但我们同样也是法院事业的建设者!
黄泽宇 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黄泽宇,中共党员,自工作以来,坚持勤学、勤练、勤思,不断进行自我鞭策,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业务处理、沟通协调及组织管理能力。
作为一名法官,他始终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律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司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黄泽宇自进入法院工作后,先后在民庭、刑庭等部门从事审判业务工作,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至今共审结刑、民、执行案件593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着重从健全制度、案件办理、深挖线索等方面开展工作,坚守正义,主动担当,勇挑重担,积极作为。
黄泽宇作为一名党员,始终坚持廉洁从业,树立良好形象,在工作中积极抵制各种不良因素的侵蚀,真正做到了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和诠释了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李瑛 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瑛,中共党员,来大通湖工作近五年,一直坚持踏实与肯干的态度。她始终坚持自我能力的提升,利用一切业务零碎时间学习,于2018年成功考取了湖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在职研究生,并取得了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同年,院党组经研究后决定将她调至立案庭工作。一路走来,从刑庭书记员、法官助理到立案庭经历多岗位综合事务磨炼,为了解锁新技能,她从解读各类质效指标、录查案件数据到制作司法报表、摸索审判管理模式;从窗口立案咨询、受理接待到信访应急处理、调解速裁案件…功夫不负有心人,李瑛的一篇关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调研文稿被省高院审判管理专栏选入刊发,这正是她对工作钻研的真实体现。工作多年来,她面对每个案件,每个当事人,都能秉承公平善良的法意,将人性的温度注入到法律理解适用当中,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守理想初心,投身实践,在每一份职责中发光发热,实现人生价值,将善良正义的温度传递给有需要的人们,这就是对李瑛的真实写照。
李创奇 执行局干警
李创奇,中共党员,在执行工作中,为了化解矛盾纠纷,时常苦口婆心,不厌其烦,耐心劝导,争取让当事人达成一致圆满结案;为了查明财产线索,不分昼夜黑白,不畏寒冬酷暑,常年走南闯北,踏遍千山万水,争取申请人早日受偿;面对当事人的误解、指责甚至是恐吓、攻击,敢于坚持原则,能够顶住压力,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在困难面前临危不惧、负重前行、迎难而上,可谓千难万险。
三年的执行工作,让李创奇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执行员,不仅要专业尽责,而且在工作中做到了“强制与温情并存”。执行工作可以依靠国家法律强制力,但若每个案件都使用强制执行措施,不仅司法成本高,而且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李创奇在执行工作中非常讲究执行艺术,让被执行人既感觉到法律的强制力,又要让其知道执行员的人情味,使被执行人心服口服、心甘情愿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达到执行工作的最佳效果。
周振知 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
周振知,在综合审判庭已经默默奉献了八年,从不曾向组织提要求。
在综合审判庭担任法官助理期间,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及从事其他等审判辅助性及事务性工作。同时,意识到自身法学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及时学习充电,提高业务素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虚心向法官请教和聆听法官的指导意见。
他说:以后的工作中,将坚守初心,砥砺前行。
周玲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
周玲,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进入法院以来从事财务和行装后勤工作。在财务方面,该同志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坚决做到财务账目明细清楚,核报程序合规,特别是在工作任务重,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勤勤恳恳,经常白天忙于后勤工作,晚上废寝忘食在办公室加班做报表。在物资采购方面,为了保证经费合理运用,经常在采购过程中不辞辛苦,认真对比,货比三家,确保采购物品物廉价美。在生活中注重提高个人修养和品味,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操,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在人际交往中坚守底线,不接受他人收礼请吃。2018年授衔司法警察,出色完成值庭押解等任务,保障庭审安全。
杨奇 司法警察、执行局干警
杨奇,中共党员,在法院参加近三年工作,在执行局担任司法警察以来,共参与执行案件300余件,执行完毕146件。2020年,在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为1000万,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安化县城有二十多间门面,迅速组织人员前往安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被执行人名下二十多间多门面进行查封,将相关执行措施告知被执行人后,在被执行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对其二十多间门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对其该门面进行司法拍卖,最终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八百多万元款项。
杨奇深知,执行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执行难也是法院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对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的因素。作为一名执行干警,在很多执行案件中,都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比如有胡搅难缠、不讲道理的、不懂法的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正确的去说服,并告知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也是执行工作中最平凡的事。
疫情期间,他也主动参与到了志愿者队伍中,前往社区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来访登记和劝导。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朵花可以点缀美丽的春天,他们身处在我们身边一个个平凡的岗位,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我们要向先进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务实进取,更好的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