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法院:一镇一审判团队的第一个调解故事

发布时间:2020-07-30 17:1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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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大通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在有一个离婚案件,被告是金盆镇XX村的,原告同意调解,我们想邀请一名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7月20日下午,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拨打了金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电话。

原来,这是一起二次诉讼案件,2019年原告马某某起诉离婚,因佐证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2020年6月,原告马某某再次起诉离婚。黄彬法官接收该案后,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发现该案原告马某某是怀化人,被告唐某某系本地外来移民,身体残疾,且双方当事人在语言沟通及生活习惯方面存在很大障碍。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仅对是否退还彩礼存在争议,为提高审判质效,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黄彬法官决定邀请被告唐某某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协助本院对案件进行调解,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一镇一审判团队”派驻金盆镇团队调解工作室对接后,金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人民调解员张立媚与黄彬法官共同调解本案。2020年7月20日晚19时,在人民调解员详细介绍被告唐某某的基本情况(自身残疾、父母年近八十需赡养),黄彬法官耐心地进行了一番释法说理后,最终女方同意退还部分彩礼,并当场给付完毕,双方纠纷得以解决。

此案是该院“一镇一审判团队”挂牌后,驻镇审判团队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成功的首例纠纷。后阶段,我院将进一步理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同时借助“派驻审判团队+人民调解组织”模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推进诉前委派与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从源头化解,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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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