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南洞庭保护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南洞庭保护管理局
(2021年3月)
根据《益阳市2020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和《大通湖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现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深入推进区南洞庭保护管理局法治建设,成立了由局长吴铮杰任组长、副局长蔡强为副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严格按照《大通湖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了全年我局法治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了工作标准,有序推进法制工作。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专题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专题学习。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宣传。
二是业务培训到位。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本部门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推动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实践不断深化。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巡护能力全面提升。
(二)、推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
一是普法途径多样化。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其湖南省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律顾问的法律保障,决策与服务作用。组织建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七五”普法工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均通过了学法考试。2.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中国水周”等特殊日子,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成效。3.多措并举开展自然保护地宣传,重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长江禁渔退捕要求,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主要是通过巡护车辆,循环播放《湖南益阳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设立禁止性标识牌,按《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总体规化》要求,开展日常巡护,11月中旬启动候鸟特护期巡护值守工作。非候鸟特护期实行每周至少二次巡护,候鸟特护期,雇请2名附近居民,实现了24小时巡护,2020年巡护540人次,劝离放牧35次。
二是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专项行动和“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对行业领域舆情24小时监控,做到准确把握、快速反应;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给予答复,2020年以来,我局收到相关问题反馈2件,均做了全面的回复,未发生因问题答复不满意而上访的事情。
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管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加强摸底排查,突出管理。重点排查行业领域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如非法电鱼捕鱼等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日常巡护过程中加大排查力度。
(三)、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中央环保问题整改。我局为区大湖水环境治理办公室所设单位,协调大湖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年初制定了《2020年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对大湖水环境治理“七大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周调度,序时推进大湖治理工作。配合区委区管委抓好问题整改,对未完成整改任务实行月调度,并将调度情况上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积极开展大通湖生态环境整治。统筹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扎实开展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大通湖主要污染物总磷指标持续下降,水质稳中向好。2020年水质总体评价达到Ⅳ类,超标单项因子总磷指标浓度年平均值从2018年的0.215mg/L下降至0.097mg/L。大湖水环境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超标因子浓度稳步下降、生物多样性逐渐显现、湖体营养状态得到改善、大湖总体形象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大湖水生植被恢复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沿湖植被带65%得到修复,2020年鸟类调查记录到二级保护动物小天鹅由2019年的2090只增加至4100多只,新增一级保护动物白鹤4只。
(四)、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配套制定了《湖南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巡护制度》,确保日常巡护有目标、有制度。建立日常巡护台账,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是工作方案抓落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抓好省委、市委关于南洞庭自然保护区的重要部署,落实我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职责,守护好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落实《湖南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监管巡护工作方案》(大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将候鸟特护期保护工作落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我局为新成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没有林业部门工作经验,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能力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提升。我局兼挂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湿地管理局,大部分工作精力均投入到大通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中,对南洞庭湖的宣传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阶段计划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组织的
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自主学习能力,提升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管理能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与林业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月”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动志愿者,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保护中来。
三是抓好日常监管。加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范围和大通湖湿地公园的巡护,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积极劝止,收集证据并上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