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近年来,我局对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做了大量的功夫,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综合执法改革到位,大通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区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大队长1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共8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管理等交通运输专业执法工作;负责受理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行为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检举、控告、投诉、查处;负责组织全区性交通系统重大行政执法或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监督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下设千山红治超站,为正股级单位。现共有持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15人。局机关办公室,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牵头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二)行政执法情况,2020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72件,其中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14件,超限超载处罚58件,处罚金额46.8余万元,组织执法活动(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110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政务窗口行政许可总数为235件,其中新办道路运输证110本,更换125本。
(三)加强法治培训,真正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多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考试。我局不但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对违法当事人也进行法治教育,对同一违法行为再犯的,当事人必须经过法律法规的考试通过后再进行处理。
(四)行政执法宣传到位,我局保证行政执法每月上2篇以上新闻报道,截至目前中国交通网上稿3篇、省级媒体上稿6篇、市级媒体上稿13、区级媒体上稿20篇。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加强法治部门建设工作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相关要求,将法治交通建设工作与交通项目建设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调度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讨,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开展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提高每名执法人员干事的激情。
3.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等制度,并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交通运输行业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知识。鉴于我区机构改革后路政、运政、海事和治超的相关职能合并后,基层执法人员对于多方面的执法知识比较贫乏,今年9月我局聘请市法律专家就如何规范执法程序进行了专题培训,全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学习效果显著。通过坚持不懈的认真学习,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地掌握了交通执法知识,并能在行政执法中灵活运用。
组织全系统干职工积极参加2020年网络普法学法考法,严格按学分结构完成学习,参加网上在线学习,达标率100%,参学率100%,参考率100%。今年继续组织4名执法人员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系统网上注册报名,全程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系统的网上培训课程学习和考试。组织系统全体干职工进行了民法典的培训和学习。
(二)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湖南省推行的“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四办”标准,分级分类编制事项和实施清单,逐个事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同时,梳理各项业务清单,对要求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共取消两项证明材料;减少其他各项申请材料三项,为经营业主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2.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我局结合“扫黑+治超”“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治超常态化零点行动”等重大活动,采取不停车检测系统电子显示屏宣传、设置法治宣传咨询点、新闻报道、发放传单、悬挂标语、设置标志牌及广播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宣传方式,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共出动广播宣传车80台次,发放传单2800余份,制作横幅60余条、标志牌120余块。
(三)扎实开展法制普法宣传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6月份我局联合沅江、南县路政部门开展了路政法制安全工作宣传,执法人员采取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人口密集地段开展了路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三、下一步安排
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建设法治大通湖贡献交通力量。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确保依法决策。
二是坚持学法用法。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开展法治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的社会治理,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清理化解积案活动。稳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执法站所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执法形象和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更好的服务社会,促进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更好发展。
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