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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公路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黎浩)、大通湖区农村公路管理所(法定代表人:谢群华)、益阳市大通湖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法定代表人:徐灿)、益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大通湖分局(法定代表人:蔡斌应)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0年6月29日(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