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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我大队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经审查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现将下列43个单位调整确定为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