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3-09-28 10:0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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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我局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二、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

  三、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四、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五、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以上。

  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七、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题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八、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九、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十、认真做好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工作。

  十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

  十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三、通过电子显示屏、湘税通、现场培训等形式,面向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开展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以及资源税法、印花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契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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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