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捕禁售野生水产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8-17 17:53 作者: 浏览量:
A+A-

开展宣传工作

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6月29日,由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股牵头,各属地政府、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捕禁售野生水产品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宣传整治的重点:一是农贸市场、超市、经营门店不得采购、销售非法渔获物;二是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门店采购水产品时必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来源;三是门店内外招牌、广告、菜单等不得出现“野生鱼、河鱼、野生动物”等字样;四是经营者自觉遵守禁捕退捕规定,做到不使用、不销售、不经营禁用渔具。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发放《禁止销售野生水产品餐饮门店承诺书》、《关于禁止销售食用非法渔获物的提示信》200余份,督促餐饮门店整改招牌、菜单、广告中涉及“野生、野味、河鱼”等字样30余户。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野生水生生物的新局面。

(张丽娜、胡汉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