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监局对大通湖区转供电单位发放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0-07-14 18:53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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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湘政办发〔2020〕5号、湘发改价调〔2020〕80号等文件精神,优化基站价费环境,支持 5G 基站建设,确保电价政策红利传达至终端用户。2020年6月4日,区市监局对我区4家转供电单位进行上门走访,并发放《关于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提醒告诫书》。

执法人员要求各转供电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转供电政策。在接到《提醒告诫书》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有多收电费情况的,在十五日内清退给原交费人,清退到位后五日内将清退情况报区市监局。

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改正的转供电主体,区市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拟稿人:蔡泽鑫 胡子哲)

执法人员向转供电单位负责人送达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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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