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落实禁渔禁捕工作 推进水域生态修复

发布时间:2021-11-19 17:2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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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东洞庭湖沿岸对将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进行宣传,并在沿岸显眼位置粘贴。

执法人员粘贴通告

 

禁渔禁捕公告

 

执法人员粘贴通告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区湿地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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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