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大建发〔2021〕9号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建筑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区五一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区开展“五一节”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及“防溺水”、“打非治违”、“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大通湖区所有报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逐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是否开展企业和项目两级的安全生产检查、是否落实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是否对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是否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抓落实等方面;
2. 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情况;
3. 危险性较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制作并公开(张贴或悬挂)危大工程施工安全要点标牌。
4. 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
5. 各施工项目制订和落实防雨、防风、防坍塌、防雷电以及高温施工等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6.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控制暨6个100%执行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8. 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施工现场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 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报建情况;参建各方资质证照情况;是否存在分包违法转包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10.实名制系统建设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情况。
11.根据《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检查其在建工地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1. 检查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2. 人员安排:
组 长:刘建明
常务副组长:欧忠良
副组长:姜 跃
成员: 张冬阳 何正安 吴远鹏 朱 奔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参建责任单位必须认真落实“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自查自纠,并在2021年4月27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我局质安站朱奔。
2. 深入排查,切实整改。参建单位要按通知要求,配合政府监督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对发展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停止施工,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切不可有任何麻痹大意思想。
3. 严密组织,确保成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真到位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节”节期间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特此通知!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