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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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建发〔2020〕19号
关于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所报《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和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作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经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确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作大通湖区中心城区北部排涝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位置:大通湖区中心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50kw一体化泵站一台,沟渠生态护坡1296m,砼路面1800㎡,PE拉管324m等。
四、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和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图。初步设计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必须进行修改且涉及建设规模(层数、高度、概算等)、结构体系、使用性质、建设地点等方面修改调整的,应由建设单位将调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重新批准。
五、有关规划、消防、人防、环保、交通、防雷、通信、供配电等其它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及各职能部门意见执行。
六、本批复下达后一年内你中心必须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逾期应向我局申请延期,否则本批复自行失效。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1日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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