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 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区一中及周边污水改造)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大建发〔2020〕5号
关于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
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区一中及周边污水改造)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部门所报《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区一中及周边污水改造)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和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作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经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确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作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区一中及周边污水改造)初步设计。
二、建设位置:大通湖区区一中及周边。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区一中及周边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系统,新建3000m3/d污水提升泵站一座。
四、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和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图。初步设计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必须进行修改且涉及建设规模(管网长度、概算等)、排水体系、排水制度、建设地点等方面修改调整的,应由建设单位将调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重新批准。
五、有关规划、水利、消防、人防、环保、交通、防雷、通信、供配电等其它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及各职能部门意见执行。
六、本批复下达后一年内必须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逾期应向我局申请延期,否则本批复自行失效。
附: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区一中及周边污水改造)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6日
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
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区一中及周边污水改造)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2020年3月26日,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大通湖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区一中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和各职能部门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纪要如下:
一、工程勘察报告符合现行勘察规范,未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初步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二、泵站堤防处于提升保护范围内,深基坑开挖需要进行防洪影响评估方案,堤脚10米内为管理范围,30米内为保护范围。
三、水平定向钻施工、污水架设水泥墩相关措施对堤防基础不产生影响。
四、管道铺设未处于市政规划道路,要求设计单位与太平洋集团对接,管网线型对接沿河南路、沿河北路。
五、提升泵站纳入融合“一河两岸”景观设计,不得破坏景观的整体协调。
六、管网穿过碧桂园,对接项目标高,建设定位等。
七、管网标高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无提升设施段要能顺地势、管势自流。
八、进一步优化沿河管道敷设方案,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节约造价。
九、污水管网收集应做到应收尽收。
十、区一中东西方向、文化路两边住房和门面生活污水要收集到位。
十一、河道敷设处理意见采用钢管做支架,上下用槽钢做梁。
2020年3月26日
参会部门(专家)名单
部门 (专业) |
姓名 |
单位 |
职务(称) |
规划 |
吴昆程 |
区自然资源局 |
规划股主任 |
给排水 |
李学锋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师 |
结构 |
何正安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师 |
水利 |
周添舒 |
农业农林和水利局 |
水利股主任 |
设计 |
郭俊杰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 |
李 浩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人员 |
设计 |
潘李欣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人员 |
设计 |
黄丽莎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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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