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期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大建发〔2020〕2号
关于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
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期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部门所报《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期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和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作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经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确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作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位置:大通湖区中心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四、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和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图。初步设计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必须进行修改且涉及建设规模(管网长度、概算等)、排水体系、排水制度、建设地点等方面修改调整的,应由建设单位将调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重新批准。
五、有关规划、消防、人防、环保、交通、防雷、通信、供配电等其它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及各职能部门意见执行。
六、本批复下达后一年内必须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逾期应向我局申请延期,否则本批复自行失效。
附: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期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3日
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
扩容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期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2020年1月13日,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大通湖区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大通湖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期地块内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和各职能部门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纪要如下:
一、初步设计深度达到要求,方案基本可行。
二、主管、支管虽初步形成,应考虑小区房屋雨水、污水的实际标高,考虑原有雨水的处理。
三、化粪池的定位、大小应根据不同的房屋、住户的多少、功能的不同而设置,考虑原有化粪池的处理。
四、立管的更换、截污、截水应结合实际而考虑,原有立管大都老化。
五、项目工程名称宜具体化。
六、污水管道的材质要定性,指定产品。
七、污水管道的标高与原有房屋的化粪池和下水道的标高以及已建二期支管的标高统一考虑。
八、实际情况屋面水与污水共用,建议考虑增设一根雨水管。
九、原小区不规范的化粪池应增设相应规模化的化粪池。
十、临时建筑(附带房屋)的要进入污水管网。
十一、设计覆盖范围应涵盖五一路以北,胡子口河以西,金湖路以东所有城区。
十二、管线设计应进一步精化、合理化。
十三、重点、难点、疑点位置设计进一步做好现场调查,确保设计成果实效合理可行。
2020年1月13日
参会部门(专家)名单
部门 (专业) |
姓名 |
单 位 |
职务(称) |
工程管理 |
袁立芳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副局长 |
项目管理中心 |
李学锋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师 |
项目管理中心 |
龚神洲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 |
工民建 |
鲁建宏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师 |
工民建 |
何正安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师 |
设计 |
李浩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设计 |
潘立欣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人员 |
设计 |
郭俊杰 |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人员 |
记录 |
王惠然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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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