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02-29 17:02 作者:曹诗卉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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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29日上午,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2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改革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作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论述精神,紧扣省委、市委、区委通知要求,迅速行动,以上率下,解放思想、大抓落实,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立足自身职责,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全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解放思想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大通湖高质量发展奉献检察力量。

  一审:许江南

  二审:夏新春

  三审:龚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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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