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2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12-01 10:08
作者:曹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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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2次集体学习暨“以学正风”专题研讨,
围绕“以学正风”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及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作研讨发言。
曹金辉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厚植为民情怀,“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学好用好“四下基层”工作方法。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法律监督的使命,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切实找准履职短板,全力对照落实整改,推动检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曹金辉强调,要以理论学习为基础抓实以学正风。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信仰、增强信心和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牢牢把握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动权,形成节俭务实的机关作风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传递检察正能量。
曹金辉强调,要以“四下基层”为抓手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树牢群众观点、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结合检察机关法律职能,着力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努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夯实工作作风,增强干事创业的劲头,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细做实做好“四下基层”文章,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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