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0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10-31 17:24 作者:曹诗卉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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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下午,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0次集体学习暨“以学增智”专题研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增智”的相关讲话精神,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四下基层”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习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作研讨发言。

  曹金辉指出,坚持以学增智,就是要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推进。

  曹金辉强调,要站稳立场,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检察机关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政治能力也是检察干警必备的第一位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将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曹金辉强调,要提升思维,增强工作预见性。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转化为检察工作的科学思想方法,作为破解检察难题的“钥匙”,不断提高思维能力,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切实做到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的检察事业。

  曹金辉强调,要知行合一,提升实践能力。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持续将学习的成效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生动实践。要以“问题导向”引领“调研方向”,不断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智慧,增强调研效果,推动问题解决,让大通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曹金辉强调,要深刻领悟,践行“四下基层”。要坚持问检于民服务于民,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把听民声、查民情、解民忧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法律政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要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办案水平和监督质效。要持续转作风、树新风,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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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