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8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9-03 08:11 作者:曹诗卉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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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8次集体学习,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进一步落实以学正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要求的相关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理论中心组其他成员作研讨发言。

  曹金辉指出,要深刻认识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准政治定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的重要指示,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曹金辉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我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过程中形成的标识性概念和重大理论创新,是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弘扬清廉之风,坚持从严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新力量。

  曹金辉强调,要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组织建设。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根本靠党建,关键靠队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在调查研究中真正做到“深、实、细、准、效”,才能避免掉入形式主义的窠臼,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要谋划部署好主题教育,力争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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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