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6次集中学习
6月30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6次集中学习,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严禁统计造假、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主题开展深入学习和研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曹金辉指出,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管好用好红色资源,深刻认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意义重大。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彻到主题教育各项举措之中、体现到推动大通湖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作为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的“金钥匙”,作为做好检察工作必须练好的“基本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
曹金辉强调,要把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实践,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重在学习中强化思想淬炼,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曹金辉强调,要扑下身子,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力争其发现问题,其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多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做到真发现问题、真分析问题、真解决问题。
曹金辉强调,要树牢正确的政绩观,踏实勤勉、务实高效。要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质效这一目标,围绕案件质量和案件管理这两个重点、围绕严守底线和严控风险两个方面,能动履职,推动大通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曹金辉强调,要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守牢廉洁底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禁统计造假、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院干警要严守法律底线、政策底线、纪律底线,严格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