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23-04-03 16:0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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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3次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等,传达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要将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同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最高检、省院、市院检察长会议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起来,始终坚持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力推进铁力检察工作现代化;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会议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大通湖生态建设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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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