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23-02-10 15:2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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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2次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等。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全体检察人员要学深悟透做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提出的“三个全面”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创新方式学,通过“政治业务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系列学习、政治轮训等多种形式,全覆盖、多轮次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领悟、牢牢把握、自觉践行党中央提出的“三个务必”,在检察事业新征程上始终做到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紧紧围绕上级院与区委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服务大局,为奋力构建新时代大通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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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