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次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23-01-11 09:29
作者:大通湖检察院
浏览量:
A+A-
1月10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新年贺词、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给人深刻的启示、奋进的力量,倍增我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和指导性,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会贯通起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融入、落实在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要贯彻会议精神,抓好检察工作谋划。要迅速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对照会议要求,从正反两个方面系统深入总结工作,深层次分析问题和不足,找准短板弱项,提出有效改进措施,谋划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