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检察:食品安全检查,“未”你护航
发布时间:2022-02-24 08:56
作者:张艺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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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园内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24日,大通湖区检察院联合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专项检查行动。
在此次联合检查行动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敏带领干警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深入辖区内三所学校进行摸排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从业人员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厨房的设置布局、原料贮存、餐具清洗消毒、留样食品的时间等是否符合要求,校园内部超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经营项目进行经营,是否销售过期、“三无”、“五毛”食品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另一方面对校园中安保人员的配备、年龄、上岗证等方面问题也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校园食堂管理规范有序,校内商店未发现过期小食品,相关证照齐全。下一步大通湖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协同保护公益机制,监督支持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形成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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