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年以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创新监督理念,全面履行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新的检察力量,为区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大通湖检察院党组始终注重贯彻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精神,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和上级院指导下,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法治大通湖建设的全局来谋划,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院党组积极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通湖检察院党组研究法治工作经常化,多次召开党组会讨论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等重大事项。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指导,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年初在全院党组(扩大)会议上对全年法治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年度法治重点工作要点,对检察机关承担的相关法治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负责的部门,并根据年底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细化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检察机关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中心(扩大)学习12次。领导班子通过检察委员会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参加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就《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党内法规进行学习研讨。有序推行干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将法治建设内容列入年终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范围。
二、用心用情护稳定、保民生,平安大通湖建设更有新作为
积极助推“产业强”。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辖区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主动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需求。院领导带头走访企业,送法上门,为企业纾难解困。依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件39人,办理聂某、朱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推动追赃挽损13万余元。
用情保障“百姓富”。选派3名干警作为驻村工作队员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全院12名干警结对帮扶金盆镇增福村52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活动,为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指导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农民工依法维权,帮助11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27万余元。
尽责推动“治理优”。用心用情用力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21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给予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努力纾解群众信访焦虑。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发送社会治理建议4份。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全力做好重大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稳妥处置涉法涉诉重点敏感案件,着力化解风险矛盾。
三、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实专班推动工作
成立由院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以2021年区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全院形成了在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下的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统筹兼顾、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保障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破除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树立平等保护、依法保护的办案理念,持续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政策与措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检察长带头深入管辖区企业,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纾困解难。在办案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
(三)破除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树立平等保护、依法保护的办案理念,持续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政策与措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检察长带头深入管辖区企业,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纾困解难。在办案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
四、依托检务公开不断深化法治惠民
将深化检务公开作为开展法治惠民、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展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果,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认知检察,并认真倾听民声民意,按照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未”青春护航、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禁毒宣传等活动。邀请大通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院实地参观,座谈交流,听取意见。结合法治宣传日活动、时下热点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积极发挥司法保护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联工委的监督。全面梳理每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整改,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每年向区人大政协联工委主动报告工作情况,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赠阅《检察日报》、用好微信联络群,积极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调整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接受律师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来我院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警对法治建设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重办案轻普法的思想还是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重视;二是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手段、方式还不够丰富,具体举措还有待于更加细化实化,如何发挥检察工作优势开展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我院检察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检查、指导还有待于加强,我院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不够大,法治宣传信息化建设推进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完善考核。
下阶段,我院将在区委、区委法治大通湖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联工委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大通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划“十四五”时期大通湖检察工作,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推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地落实。
二是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着力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助力平安大通湖、法治大通湖建设。
三是努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强化对营商环境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努力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和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着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