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09 17:20
作者:陈丹龄
浏览量:
A+A-
为切实推动大通湖区行政“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加快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7月26日至7月30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安排下,联合区督查室、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组成督查组。督查组按照《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大通湖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聚焦重点执法领域,对全区各镇及区直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通过座谈交流、检查资料、评阅执法卷宗等方式,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了解相关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情况。
此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对日常执法工作开展过程发现的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并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为扎实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