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0-08-28 09:09
作者:陈丹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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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8月17日下午,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书记员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学习培训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敏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填报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现状及原因分析、基本要求及建议等四个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填报主体、填报对象、填报内容进行了深度阐述,消除了干警对填报工作认识上的误区和思想上的顾虑。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培训会上指出,全院干警、书记员要充分认识如实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填报要求,如实填写记录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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