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大通湖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领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我局2023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以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想理论武装
1、深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分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作为年度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穿党组学习、民警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全过程。2023年以来,分局党组中心组多次进行学习,并组织全局民警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课。
2、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严格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公安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并督促工作严格落实。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主体能力水平
1、将民警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开展每周一晚上的“周一讲坛”,让法律业务知识强、警务技能经验丰富的民警为全局民警授课,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民警的各项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目前我局已组织“周一讲坛”30余次,通过学习,民警的法律业务知识水平、警务技能都有明显提升。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未取得初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能作为案件主办侦查员,我局及时组织未取得初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加强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备考,参加考试,截至目前,我局执法民警已全部取得初级执法资格。鼓励民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对通过民警予以丰厚物资奖励。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如法网的学法、考法,历年来我局如法网的学法和考法通过率均达100%。
2、高度重视法制部门人员的选配和学习,将法律知识基础好、办案经验丰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的民警安排到法制部门工作,并通过各种学习方式,增强法制民警的能力水平,使其充分发挥审核、监督、指导、服务的作用,全面提升全局民警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行政违法行为
2023年1月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8件,行政处罚199人,处罚单位10家。实施行政强制309次,办理行政许可648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应诉率达100%。
(四)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地落实
1、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我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的案件外,全部在湖南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系统中予以公开,案件当事人可以在系统中随时查询案件办理的进度及案件办理结果。
2、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方面,我局目前一线执法民警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及其他相关执法设备,根据《大通湖公安分局警务评议工作方案》、《益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工作的意见》,一线执法民警在接警处警、勘验、实施行政强制等过程中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记录并及时予以保存备查,将违法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一律进入执法办案区开展下一步工作,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于2018年5月投入使用,办案中心内设置48个摄像头,对办案中心全方位进行声像监控,对民警在办案中心内开展的工作全程进行视频记录,让民警习惯在监控记录下开展执法工作,通过全程记录的方式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3、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大通湖公安分局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的要求,重大执法事项须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核,且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中对执法重大事项进行系统设定,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才能进入审批程序,让法制部门参与重大执法事项审核,听取法制部门对执法事项的审核意见与建议,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决定。
(五)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智能化建设
湖南省公安厅开发建设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管系统、湖南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系统,我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一律需在执法办案系统中进行录入办理,从警情登记、案件受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等每个执法程序均在办案系统中进行操作,法律文书格式化、规范化,有效杜绝了隐案、瞒案、黑案的出现。法制部门及执法单位的负责人可以通过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管系统,实时了解执法案件存在的问题,起到及时发现及时予以改正执法问题的作用。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除未成年人违法案件信息不予公开外,其他案件一律在湖南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系统予以公开,案件当事人可以及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通过执法公开倒逼执法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局及时将公安机关的权责清单予以对外公开,并利用1.10警察节、6.26国际禁毒日、农村法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实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我局双微平台、村社区微信群、电视媒体宣传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防性侵、防校园暴力知识和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以案说法,达到让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七)人性执法,服务经济,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我局共办理12起涉及企业的违法案件,我局从大通湖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对违法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者重要岗位的负责人一律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公司账户一律不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对违法情节较轻的企业一律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对违法情节较重的企业,依据《湖南省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作出从轻处罚决定,既保障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又顾全了营商环境的大局。
(八)精准高效服务,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我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交警大队、派出所户籍室等窗口单位,严格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流程并将办理业务流程网上公示,坚持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上门办等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又快又好的办理业务,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九)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我局共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条,经核查被排除,我局将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我局将巡逻防控、集中设卡清查作为常态化工作,严控社会面治安环境,我区社会治安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不断增强。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的同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以打促平安。今年我局共办理黄赌毒案件49起,办理盗抢骗案件70起,通过严厉的打击,确保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大通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加强两法衔接平台案件高效运转
我局指定受立案管理室,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予以受理初审,当场出具受理案件回执,并在受案的同时嘱咐行政执法部门将移送的案件线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推送公安机关。我局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将每个重要环节在两法衔接平台上进行录入登记,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及时将案件信息在两法平台上推送检察机关,并立即告知检察机关进行处理,确保每一起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犯罪案件在两发平台上进行流转。
(十一)严格行政执法案件考评,以考评促进规范执法
2023年,为更好的规范执法,我局制定《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执法质量考评标准》,由法制部门对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的情况严格进行考评,并每半年开展一次执法质量考评并进行排名,对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予以改正,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作为执法单位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的执法考评方式规范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在法治理论学习、法治素养能力、法治思维运用等方面还需加强,仍不同程度存在“重效率、轻法治”“重实体、轻程序”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和服务不够完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够的实际问题。
三、明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源头管理。建强“法制民警+专职法制员+兼职”的团队,全面实行派驻法制员、专兼职法制员制度,严格日常执法指导、检查督促,每日对接处警视音频、执法质效、执法源头、案件管理、执法程序合法性、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开展网上巡查,建立“日清日结日整改”的工作模式,对执法问题发现在早、预警在先、处置在小,及时堵塞漏洞。二是加强对警务评议不满意案件的评查力度。对所有下发的不满意样本案件按照执法问题、执法过错、执法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严肃追责,从源头上杜绝执法问题的发生,减少因执法问题引起不满意案件。三是严格案件审核。全面深化案件审核模式,严格案件上报审核时间,对所有案件进行全案审核,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出现执法过错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快办案件、派出所裁决行政案件的全面检查工作,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处罚决定适当。
(二)提高执法质量。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推动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做强小教员团队,提升执法主体素养。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制定法制员培训机制,科学合理安排跟班培训计划,通过定期开展“法制员进讲堂”“法制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综合评定法制员,对不能有效履行法制员职责的进行更换,以点带面,提升全局民警的法律素养。
(三)深化执法信息化改革。一是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办案场所的人员进出登记管理,维护好办案场所运行的设施设备,为执法民警在场所内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对执法民警在场所内开展的执法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二是落实智慧监督平台深度应用。依托数字法治建设系统,加强对“智慧监督管理平台”的深度应用,向平台借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平台的智能预警提醒、审核考评、整改跟踪和综合研判功能,进一步实现人案物融合关联,不断规范执法。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安行政监管事项,配置完善实施清单、检查表单、监管标签、工作指引,实现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全链条闭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