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3年第6次集体(扩大)学习

发布时间:2023-06-21 08:1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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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下午,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3年第6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肖文主持,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和分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上,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浙江20年持之以恒实施“千万工程”经验案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中央调查组马渡调查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内容。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进等4名中心组成员作了中心发言,其他中心组成员分别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发言。

  会议强调,公安姓党,公安民警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在工作实际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树立一切为了人民、树立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政绩观。二要用好红色资源,凝心聚力奋进新征程,公安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守正创新,为公安工作凝神聚魂。三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难题提升亮点,切实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四是遵守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开源节流,盘活资金,用最少的钱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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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