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3年第4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4-26 08:0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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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晚,大通湖公安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3年第4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肖文主持。

  会上,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沈晓明同志在十二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随后,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作了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视野宏阔、思想深邃,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重大内涵,将党中央的工作要求在公安工作中落地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加强基层实战调研,在构建新安全格局的整体规划中,谋划分局科技强警工作,才能将公安工作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场景中谋划和推进。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公安科技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要用中国现代化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红色基因的力量催生时代先锋,展示革命传统的时代特色与信仰力量的新高地,我们要提高理论武装和传承红色基因来着力锻造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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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