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公安分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3-15 08:0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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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4日,大通湖公安分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传承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做出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副区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文主持学习,分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

  会上,集中学习了10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传承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李新佳、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喻建华分别作中心发言,其他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强调,要把握时代内涵,传承践行雷锋精神。新征程上,要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更好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让雷锋精神成为公安民警的“座右铭”。要把基于公安业务的护学岗、高峰勤务、重点管控、常态化巡逻等“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长效化,在公安工作中不断践行“志愿服务”。

  会议指出,要从严管党治警,打造公安铁军队伍。要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要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建警、强化监督管理,从政治上、思想上、法纪上推动新时代公安党员、民警新风貌建设,达到建设“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的目标。

  会议强调,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公安机关要在建设“大巡防”格局、加强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强化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等方面下功夫,保障“平安不出事”;要在提升打击违法犯罪能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方面下功夫,保障“矛盾不上交”;要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安服务窗口建设、做好特殊时期公安服务工作、做好“园区警务”等方面下功夫,保障“服务不缺席”。通过三个方面艰苦工作,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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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