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09:04 作者: 浏览量:
A+A-

 

根据《大通湖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的我局开展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

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就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应诉,2016年以来,我局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我局负责人均出庭应诉。2021年,我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二、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黑恶势力犯罪等司法办案标准,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员出庭作证制度情况: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我局改变传统办案理念,在案件的法律程序、证据要求上严格把关,凡我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除情节轻微或者由于客观原因作不起诉的外,一律在审判时不出现无罪判决,截至目前我局移送起诉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无罪判决的案件。我局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严格依据2019年4月9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四个意见规定》进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审核、审理案件中发现案件中存在疑惑需要我局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我局依法全力支持、配合。如2020年10月,我局办理的杨铁军等人涉嫌诈骗案,检察、法院要求我局侦查员出庭作证,我局在庭审当日,要求该侦查员将工作移交其他侦查员,全力配合检察、法院做好出庭作证的工作,经出庭作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加快智慧公安法律服务建设,加快建设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办案体系情况:

为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不被撤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能顺利被判决有罪为标准,我局加大对案件的审核和监督力度,将日常审核与事后的执法监督相结合,采取网上巡查、集中案件评查的方式查找问题,落实整改。2021年至今我局已经受理行政案件274起,针对已经办结的行政案件200余起已经全部进行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反馈办案单位整改。我局法制部门有针对性的对我局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项案件评查。2008年以来,公安机关就开始建设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办案体系,2008年以来,我局办理的全部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一律在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中同步录入,法律文书在办案系统中生成,收集的全部证据均上传至办案系统,刑事案件的处理决定书,如检察机关的不起诉书、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全部上传至办案系统,在办案系统中对整个案件的证据、程序、文书全部可以查询。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加强与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对接,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一律由我局法制部门对接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指派援助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援助。2021年至今,我局办理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没有符合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

五、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和重点案件的协调督办、通报追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在阳光警务外网系统内的投诉案件一共2起。阳光警务外网的投诉案件由我局法制部门进行指导办理,我局收到阳光警务的投诉后,法制部门立即到执法单位了解案件情况,并当时和投诉人见面沟通交流,主要的问题为案件立案后没有被侦破,涉案财物处理不合理等。经法制部门核实,我局执法单位执法工作没有问题,由于投诉人对法律的了解透彻及公安机关所做的工作没有及时反馈给投诉人而引起,经法制部门的指导和与投诉人的有效沟通,阳光警务投诉人纷纷表示理解。

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执法状况考评和案件评查,提升执法质效情况:

大通湖公安分局按照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省厅下发的疑似“三不”执法顽瘴痼疾问题案件、五项顽瘴痼疾专项台账中登记上报的案件以及交叉评查案件、自查案件等方面,对分局2018年以来的所有88条疑似问题进行全面的摸底与排查,共计排查出瑕疵问题28条,涉及18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①有案不立1起(超期立案1起)                  

②压案不查19起(未及时移送起诉4起,未及时上网追逃3起,未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7起,未及时退还保证金3起,行政拘留未执行1起,移送起诉后无处理结果1起)(注:其中有2起案件既属于未及时移送起诉,也属于未及时解除取保或监住).

③有罪不究0起

以上18起案件均已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到位。并且针对此18起瑕疵案件,大通湖公安分局经过党组讨论后,已对该18起瑕疵案件的17名民警进行了提醒谈话与通报批评等方式的组织处理。

七、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专项督察,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性情况:

我局党组历来对营造我区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工作高度重视,为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也高度关注,以查办案件不影响企业正常发展为宗旨。我局今年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攻坚行动,另外我局法制部门对涉嫌民营企业的案件给予严格把关,以保护民营企业为出发,涉及民营企业的财产权,民营企业工作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等方面严格把关。

八、开展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情况:

执法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我局党组长期以来都是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执法的规范与否和执法主体的素质、能力、水平关系重大,我局长期以来就对法治队伍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高度关注,对法治专门队伍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执法业务能力培训。2021年分局法制部门对全局执法民警开展的各项业务知识培训,如,新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更新的司法解释、智能电子笔录系统的使用、政法跨部门系统操作等,分局政工部门组织执法民警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经过教育培训,我局执法民警的业务能力水平、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的思想信念、政治立场等方面有力较大提升。

虽然我局今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些好的效果,但工作还是存在不实、不够完美之处。如: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次数较少;执法考评、案件评查工作没有做到执法流程的全方位;为群众解难、全心全意为民思想不牢固等,我局将总结经验,以此为鉴在来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更加投入、更加努力,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