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2 13:13 作者: 浏览量:
A+A-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41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经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相互配合协作,我区已于国庆节前夕全面完成此次调待工作。

全区涉及调待人数3039人,增加的基础养老金也已发至享受待遇人员手中。从2011年7月1日我区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来,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三连调”,基础养老金也从最初的 55元现已提至现在80元。这充分体现了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老年参保居民的亲切关怀。(张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