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开展 2016年度“两定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15 14:43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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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通湖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依照《大通湖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条款,大通湖区医疗保险所对本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度考核及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工作。

大通湖区“两定机构”年度考核将从12月15日开始,到12月26日结束,整个考核时间为期12天。期间,三组考评人员将分别对定点住院医院、定点门诊医院、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实地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定工作同时开展。(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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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