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正在进行

发布时间:2016-12-15 14:4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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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正在进行中。今年是我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实施的第三年,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50元,参保缴费期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据了解,凡户籍在大通湖区的城乡居民和外地户籍在本区范围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常住人员,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或身份证,到城乡居民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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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