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税务:“税费春风”送上超“植”优惠

发布时间:2024-02-20 09:26 作者:廖瑶娉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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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购进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在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项优惠政策,可以帮助企业缓解很大的资金压力。”大通湖区税务局调研小组正与湖南禹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亲切交谈。

  大通湖区位于洞庭水系,地形平整、土壤肥沃,是植物规模化种植与提取的“聚宝盆”,目前多家配套企业已落地生根,他们提炼灵芝、虫草、荷叶、桑叶、桑葚、蒲公英等植物,正将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蓬勃动力。

  为助力植物提取企业在大通湖区茁壮成长,区局成立调研小组,设身处地了解植物提取行业运转情况,切实根除这些企业在税收领域存在的疑难杂症,同时送上税惠政策“大礼包”。

  

  “企业目前正在建设实验室,正式投产后会进行自主研发,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方面的优惠政策呢?”湖南才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问到。针对此问题,调研小组按照企业经营情况,围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核算进行了政策辅导。除了对疑难杂症的“望闻问切”外,调研小组就“依法、规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建好企业农产品收购台账”进行了“叮嘱”,他们发挥专业知识专长,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税收管理质效上“显真章”。

  下一步,区局将持续关注产业动态发展,立足纳税人需求,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推广新出台系列税惠政策,以真干实做为大通湖区“两区一地”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助跑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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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