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诈骗,成为直播打赏洗钱的“工具人”,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4-05-15 09:06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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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们都喜欢玩手机

管不住,禁不了

让很多家长头疼不已

有犯罪分子对此伸出黑手

利用孩子们天真、胆小的特点

诱逼孩子们用手机直播打赏

从直播平台提现后购买虚拟币转出境外

以达到隐蔽洗钱的犯罪目的


      近日,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电信诈骗未成年人,涉及直播打赏洗钱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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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小学生张某在家玩手机,在某视频软件上突然收到一条私信:“如需要游戏皮肤,可加好友。”出于好奇心,张某添加其为好友。聊天过程中,对方获取了张某的QQ号,拨打语音电话,恐吓张某的视频软件账号涉嫌犯罪被冻结,要求张某按照指示在手机上进行操作,不然将报警处理。张某十分害怕,按照指示进行操作,用母亲的银行卡转账9999元对某个视频直播平台的主播账号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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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诈骗未成年人的聊天记录截图)

      张某的妈妈事后报警,公安机关在侦办中发现,另有云南、江西、上海、江苏、海南等地的9名小学生被电信犯罪分子诈骗,最小的仅有10岁,诈骗金额达20余万元。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天真、胆小的特点,以“免费游戏皮肤”“红包返利”“解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系统”“赠送明星周边礼物”等噱头,诱骗、恐吓未成年人使用亲属的手机转账,进行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而这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还得从李某说起。

     2023年,李某因开公司创业失败,经济较为困难,想起之前有朋友王某说可以做直播灰产挣钱,于是就联系王某干起了犯罪勾当。李某等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了一家境外“车队”(进行电信诈骗和转移不法资金),当起了境内“车夫”(负责转移不法资金并从中赚取佣金)。李某之前创办的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联系入驻了一家直播平台,签约了几名主播。境外“车队”通过各种手段电信诈骗境内群众,其中诱骗未成年人打赏主播20余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资金进入了文化传媒公司账户,再由李某留下“车夫”佣金,其余资金提现后购买虚拟币再转给境外“车队”。这样,犯罪分子诈骗方式不再是传统的银行卡转账银行卡,而是通过直播打赏、公司提现、购买虚拟币的形式逃避监管,达到了洗钱的犯罪目的。

     2023年7月,李某、王某被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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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仍利用直播平台帮助取现予以转移,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决:李某、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近年来,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一些未成年人在网上遭遇诱惑被骗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未经父母允许充值游戏币、打赏主播等造成的纠纷更是层出不穷。因此,家长们平时要对子女加强教育,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以应对复杂的网络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四种:

      一、免费皮肤“大陷阱”

犯罪分子宣称赠送游戏皮肤和装备,诱导孩子用家长手机进行转账操作。

二、红包返利“杀鱼盘”

犯罪分子通过短视频网站、聊天工具等渠道发布红包返利虚假信息,诱骗未成年人入群,随后以手续费、转账费、红包费等多种借口来进行诈骗。

三、“防沉迷”骗钱财

以“解除游戏防沉迷限制”为由,欺骗未成年人获取其亲属微信或支付宝账号及支付密码来骗取钱财。

四、假明星发“假福利”

诱骗未成年人加入粉丝群,以打榜等名义进一步实施诈骗,不法分子经常以加入“明星粉丝QQ群”为诱饵,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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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