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来“摆摊” 让群众“明白”信访
发布时间:2024-06-07 09:30
作者:王树东 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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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这些都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不予受理。”在河坝镇银海社区,区纪委委员、监察工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杨山亮正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
6月6日,区纪委监察工委在河坝镇银海社区开展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法治化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把《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有关条例、法规精神及群众关心的问题,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依规依法信访举报途径、问题受理范围等内容,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自身诉求。
“过去我对纪委的信访举报范围认识比较模糊,信访法治也了解比较少,通过这次活动,我知道了什么事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什么事是其他部门的事,而且还要依规依法进行举报。”李女士在接受咨询后说道。此次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3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2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了解,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秩序。
“信访法治宣传活动的举办,广泛宣传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关知识,让信访举报知识深入人心,努力实现让群众维护权益‘知门路’、表达诉求‘有言路’、便捷举报‘少跑路’。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曾平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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