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庭审现场成党纪学习教育“课堂”

发布时间:2024-06-06 17:0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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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庭!”伴随法槌落下,6月6日上午,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区河坝镇三财垸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某某涉嫌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红辉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出庭支持公诉。区委委员、常务副区长樊浪波,区委委员、副区长刘文,区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田芳华,区直各单位、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干部群众代表等8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3年,被告人朱某某在担任河坝镇三财垸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侵吞公共财物41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中提供帮助,先后2次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10万元,依法应当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理过程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庭审后,审判长廖红辉现场进行法庭警示教育,指出被告人朱某某也曾奋发有为,获得了组织的肯定,但在多年的工作中渐渐放松了警惕戒备,降低了自我要求,并在有心人的围猎套路”中模糊了认识,不知不觉沦陷于贪腐的陷阱,最终走到了被告人的席位。同时提示在场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算好自己人生的五本账,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不逾纪律红线。

 

    法检“两长”同庭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既是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决心。此次公开庭审,为“法庭现场”赋予了“党纪学习教育课堂”功能,比任何文字、图片的展示都要震撼和生动,更加直击心灵和触及灵魂,充分发挥了刑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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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