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7次集中学习
7月28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7次集中学习,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曹金辉要求,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要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检察内部的信息简报的情况来看,全国涉检网络舆情高发多发,我们切不可麻痹大意。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群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曹金辉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事关检察工作性质和方向的意识形态工作紧紧抓在手中。要明晰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本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维护政治安全。在网络宣传、案件办理、矛盾化解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水平,把应有的政治责任和工作担当落到实处。要加强新闻宣传,巩固意识形态主阵地。要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挖掘工作亮点,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要持续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及时肃清流毒影响,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