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9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08-30 16:57 作者:王欣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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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30日上午,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9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各位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重点任务,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并作中心发言。

  会议指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是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进一步要求,我们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锤炼“忠诚、忠贞、忠实”的品格。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精准施策、深化改革为引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力求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大举措和重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真正把全会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要在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改革全局的基础上,聚焦检察职能,积极回应新业态、新产业的法治需求,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法治之力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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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检察院